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范居民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苏州供电公司联合制定了《苏州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范居民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苏州供电公司联合制定了《苏州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