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2〕163号)()要求,现组织申报2022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具体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申报材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分类填报申请报告(通知附件1、2),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申报企业和园区需另报两份纸质材料至市工信局节能处。
(二)时间要求。各地工信局会相关部门于2022年8月5日前在平台上完成审核推荐工作(逾期不受理),并联合水务、发改、市监等部门行文报市工信局。企业和园区申报的纸质材料于2022年8月10日前寄(送)至市工信局节能处。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