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切实发挥节能审查源头把控作用,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用能,市发改委会同市工信局起草拟订了《苏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2月4日—3月5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3月5日17:00前实名反馈至市发改委资环处或市工信局节能处。
联系单位:苏州市三香路998号苏州市发改委资环处
电话68615520,传真:68616988
电子邮箱:fgwzhc@fgw.suzhou.gov.cn
苏州市三香路998号苏州市工信局节能处
电话68616346,传真:68616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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