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文件精神,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狠抓贯彻落实,努力为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积极打造法治机关。一是加强局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通过党组会及中心组学习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安全生产法》、《民法典》、党章等党内法规制度,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及决策水平。二是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列入局工作制度,明确审查范围、审查主体、审查流程等,以提高决策行为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网上运行、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廉洁性审查等工作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内容合法、程序正当。三是持续推进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组织开展“法治开讲”专题培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党性教育,学习党章党规等党内法规,不断提升全局干部的法治思维、依法办事决策能力,推动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法治理念。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执法信息公开。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事项公开,深入发挥门户网站作用,在“公告栏”“行政办件查询”“在线办事”“政策法规”“事中事后监管专栏”对行政执法主体的基本情况、职责权限、执法人员名单及证件编号、随机抽查清单、执法流程图、办件情况、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监察结果等内容进行公开。今年共开展及公示节能监察、墙体材料使用、节能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和预拌砂浆生产情况等执法检查187家次。二是加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节能降耗、墙体材料改革、散装水泥推广等执法领域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将对用能单位使用能源的监管、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监管等事项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抽查要求开展检查,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配合参与部门联合监管,完成对报废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存储场地条件的检查。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照标准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积极开展系统内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三)加强普法及政策宣传。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把普法工作落实到平时工作中,印制节能法规政策标准汇编、墙体材料法规标准汇编、散装水泥法规标准汇编,在现场节能监察、墙体材料及散装水泥检查的同时向用能单位、企业、工地普及节能、墙体材料及散装水泥法律法规要求。发挥媒体宣传优势,在苏州日报刊登节能、墙体材料、散装水泥专刊,并在引力播上进行宣传报道。制作节能宣传视频和海报,综合运用微信朋友圈公益广告投放、网络平台宣传、举办节能低碳知识线上竞赛等方式方法,开展全民节能低碳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节能意识和节能能力。二是持续优化“政策计算器”功能。“政策计算器”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一键搜索、一键申报、新政策提醒”三大服务,打破“信息孤岛”和“政策壁垒”,成为政策“检索员”、申报“导航员”、服务“接线员”,助力上万家企业实现政策快速兑付。截至2021年11月下旬,平台汇集各类政策8203条,累计注册企业4.7万余家,网站点击量破86万次,并进行了超6.7万余次匹配。三是精准送法送政策进企业。组织开展“企业刑事合规建设与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研讨会”“股权架构设计”“商务合同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等共计46场涉企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贯活动。
二、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今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部分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在制发文件前调查研究不够,没有认真考虑行政相对人的接受能力和程度。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营造全机关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全局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水平。
(二)需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手段及形式。除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现有宣传载体外,还需要以企业喜闻乐见的形式创新普法教育,不断拓宽普法范围及影响力。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增强工作主动性、创新性,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一)持续加强普法宣传。继续落实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增强学法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落实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制度,举办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活动。深入推进“送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更优推进涉企优惠政策落地生效。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节能降耗、墙体材料、散装水泥等领域行政执法的检查监督力度。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