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层转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苏市监管发〔2020〕30号)要求,我局本着以检查清理促工作、促改进的态度,迅速组织开展了对2019年12月31日前的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以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等四方面为重点进行了清理。共梳理其他政策措施67份。
一是高度重视,统一安排部署。接通知要求后,我局公平竞争审查牵头处室立即向各文件起草牵头处室重点安排了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同时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业务规则进行了简单的说明,增强了各文件起草牵头处室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深入认识和理解,为开展自查清理工作打下基础。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及时沟通协调,确保各文件起草牵头处室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要求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进行清理。
二是扎实开展存量及增量政策的清理工作。严格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由文件起草处室对现行的政策措施开展了认真的梳理清查,其中重点审查关于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各项工作要求,深入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不断细化有关审查范围和标准,避免工作中出现漏审情形。同时,我局将探索推动第三方智库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完善工作流程,从更专业角度推进审查工作中疑难复杂问题的解决。